老巩县现:巩义市,河南省辖县级市,由郑州市代管,以“山河四塞,巩固不拔”得名,巩义市位于河南省郑州。
巩县的历史可以追溯到尧、舜时代,当时属于豫州。夏代时,禹封夏伯于此,称为夏伯国。商代时改称“阙巩”。西周、春秋、战国时期称为“巩伯国”。秦庄襄王元年(公元前249年)始置巩县,属于三川郡。汉武帝时属于河南郡。北魏时属于荥阳郡,东魏时成为成皋郡。隋开皇十九年(公元599年)复置巩县,属于河南郡。唐初属于洛州,唐开元初(公元713年)属于河南府。北宋时期,巩县曾升格为永安军。1991年6月12日,经国务院批准,撤销巩县,建立巩义市。
巩义市:巩县故城的历史和文化遗存
巩县故城位于河南省巩义市鲁庄镇四合村附近,是西周初年滑国迁都于此后所建。故城附近的文化遗物极为丰富,包含仰韶、龙山、商、周、汉、唐等时期的文化遗存,尤其是汉代文化堆积层最厚。在遗址范围内的冯寨西沟,还有一座“烟雨台”遗址,现仅存东西长27米、南北宽11米、高5米的长方形土台,上部发现不少砖瓦片,古人曾用它来观测天气。